原则 01

什么需要更正

涉及姓名、机构、公开时间、材料归属和引用语境的事实性错误,应当在获得可靠依据时认真处理。与事实纠错不同,单纯的审美分歧或对编辑观点的不同看法,不必自动写成客观信息错误,但仍值得以礼貌方式讨论。

原则 02

指出问题时附上公开根据

有效的纠错说明可以标明具体栏目、相关句子及可核验的来源,帮助分清是过期信息、错引资料还是表达模糊。我们不要求通过网页上传证件、私人聊天记录或个人隐私来证明一个公开事实,提供敏感材料反而会增加额外风险。

原则 03

资料更新与原文错误分开

某项公开安排发生改变,不代表旧稿在发布时必然错误;反之,旧稿本就误引原始资料,也不能仅以「信息已更新」轻描淡写带过。区分两种情况有助于判断是否需要正式更正、补充说明或对历史版本作出标记。

原则 04

修订应说明影响范围

一处修订如果改变了事件理解,需要告知读者受影响的段落与更正依据。若只是无关紧要的文字错别字,也不应将其包装成重大进展。更正的目的不是表演透明,而是让阅读者获得比此前更准确、可追溯的信息。

原则 05

不捏造既有处理经历

当前页面不展示虚构的「已解决案例」、受理编号、响应时长或编辑签名,也不声称存在未开放的线上工单系统。关于具体联系渠道,应以已核验的正式发布信息为准。不能为了看起来繁忙就制造不存在的处理流水。

原则 06

对传播者也有责任

一条已经被更正的信息仍可能通过旧截图继续扩散。读者分享时应尽量链接可查看上下文的材料,确认自己没有删除重要限定语。发现他人引用过时版本,可以提供公开更正依据,而不是对个人进行羞辱或持续追踪。